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6号)精神,华南理工大学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范围
主要招收边远、脱贫、民族地区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或高考综合改革(须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高中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确定。
(二)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2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专业和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华南理工大学根据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见附件1)。各省最终招生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一)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登录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20日。
3.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并扫描上传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1)考生本人全文亲笔手写的《个人自荐信》,可简述个人兴趣爱好、专业特长、未来规划、选择华南理工大学的理由等,自荐信末尾由本人签字。
(2)考生本人户口簿户主首页及本人所在页;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户主首页及其个人所在页。
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材料的扫描图片真实、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提交完上述材料后,还须下载打印申请表,申请表每一页经考生本人和中学负责人签字、中学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确认报考。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考生所在中学负责人必须进行实名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且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方可上传。
(二)资格审核
1.华南理工大学将对所有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考生资格同时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25年5月底在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xxgk)上公示。
2.华南理工大学“筑梦计划”不组织资格测试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3.“筑梦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其报考条件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即被认定为华南理工大学“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
(一)“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及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服从专业调剂且按要求当年报考华南理工大学,考生所填专业须为华南理工大学“筑梦计划”在该省投放专业。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二)根据“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华南理工大学在生源省的“筑梦计划”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同分排序原则排序;没有明确排序原则的省依据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不符合生源省要求者不予录取。
(一)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新生入学后,华南理工大学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等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华南理工大学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中学通报并按不同招考阶段做出如下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华南理工大学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生所在中学需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推荐中学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华南理工大学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办理,取消该中学推荐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通报。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招生咨询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电子邮箱:admit@scut.edu.cn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北座111室
邮编:510641
监督电话:
招生办公室:020-87110126;纪委办公室:020-87110195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2025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表.pdf.pdf
附件2:报名系统使用说明(https://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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