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暂未公布,招生简章包含报名条件、本科招生专业、专业招生方案、报名办法、选拔程序、录取办法等重点内容,届时,易单招网小编将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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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预计于2025年5月发布,具体时间需关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或相关权威平台。
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面向符合上海市秋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招生专业组情况会有具体要求。
考生需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选择“综合评价”项目进行注册报名,按系统要求填写信息并确认提交后打印申请表,考生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就读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报名平台。学校将对按要求提交完整有效报名信息的考生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2025年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信息,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填报情况,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入围校测的名单,学校校测时间暂定在7月上旬,校测方式为面试,投档后不参加学校校测者,校测成绩以零分计入综合成绩进行排序。
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校测成绩(占15%)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成绩÷660×850+校测成绩(校测成绩满分为150分)。学校将分专业组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以及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以高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高考成绩排序录取,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予以正式投档录取。
考生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参与后续录取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其他合适专业。学校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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