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就是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内地生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的活动,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今天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内容。
根据我国国内目前的中外合作办学实际,从办学主体上可把中外合作办学分为机构与项目两种形式。
1、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从法理上讲,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有“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两种形式。
(1)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独立于中国学校之外、以个体形式单独存在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办学特征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①由中外双方教育机构共同投资,合作共建“实体性”高校并拥有独立、自由的法人财产;
②必须具备中国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法定基本办学条件,高校能够独立承担办学责任,并获得中国教育部等行政部门的审核批准;
③在中国境内办学;
④以培养中国学生为主;
⑤具有独立的单位法人资格;
⑥高校内部管理实行由双方人员共同参加的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
独立设置的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温州肯恩大学、广东以色列理工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香港科技大学(广州)。
(2)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隶属于中国学校、以非独立个体形式存在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类似大学院校下设置的一个二级学院,实行独立管理,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中法工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的中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等等都属于这一分类,其基本特征是:
①中外教育机构合作出资举办;
②具备中国法定办学条件,能够独立承担办学责任,并获得中国国家行政部门的批准;
③在中国境内办学;
④以培养中国学生为主;
⑤属于中国学校之二级机构,受中国学校领导;
⑥享有一定的办学自主权,但不具法人资格。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中外双方教育机构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合同以及双方确定的权利、义务所应完成的具体合作办学任务,一般指在中国大学中就某一专业进行的中外合作教学项目。例如清华大学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合作举办的应用金融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外,还具有时间短期性、规模小众性和目标单一性等特点。
中外合作大学通常拥有两个招生模式:计划内招生、自主招生。
计划内招生
计划内招生是指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学生申请需要参加高考,填报志愿。录取的学生被纳入国家高等教育体系,可注册国内高校的学籍。学生毕业后可获得中方或中外双方颁发的学位证书,证书受教育部认证。
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不纳入高考统一招生计划,学生不需要参加高考和填报志愿,只需要参加学校自己举办的招生考试即可。完成课程后同样也可获得学位证书,并可通过中留服认证获得学历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的培养模式可以分为四种,分别是“2+2”分段培养模式、“3+1”分段培养模式、“4+0”培养模式和混合培养模式。
2+2模式
学生在国内院校完成第一和第二学年的学习,后两年可自主选择在国内或国外合作院校完成学习,所学专业不变。
3+1模式
学生需要在国内院校完成大一、大二和大三的学习,大四时可自主选择在国内或国外院校学习,所学专业不变。
4+0模式
学生大学四年都在国内完成学业,不需要出国,这是中外合作办学的最主要的办学形式。通常采用这种模式的院校会将外方原版教材和教授引进,保证国内学生不出国也能接触与国外相同的教育资源。
混合培养模式
进入大学后还会进行二次选拔,在选拔通过后再进行2+2、3+1的分段培养。如果没有通过选拔,则按照4+0的模式。
安全便利
学生可以在国内接受国际化的教育,避免了出国可能面临的安全风险。在国内生活更为便利,更易于适应和融入学术与社交环境。
费用优势
相较于直接出国留学,中外合作办学所需的费用通常更低,性价比更高。对于家庭经济能力有限但希望接受国际化教育的学生来说,是一个更为经济的选择。
教育资源优势
中外合作办学能够引进国外高校的教育资源和经验,为学生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学生通过中外合作办学,能够培养国际化的视野和竞争力,适应全球化时代的需求。
录取机会优势
相较于非中外合作办学的同类专业,中外合作模式下的专业录取分数通常更低,为学生提供了更多入学机会。
就业机会优势
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具备国际化背景和经验,在国内外跨国公司或国际组织就业的机会更多。英语能力和开放性思维也使他们在就业市场上更具竞争力。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情况,在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时,建议特别关注和认真了解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况:
1.关注所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是否是经过合法审批
最主要的是要查看办学者是否能提供审批部门所颁发的同意其办学的文件。其中,新批及已完成复审并通过的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包括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与机构)名单,目前已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监管工作信息平台予以公布。可通过登录以上网站查看相关信息确认所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是否合法。
2.关注实际办学情况,尤其是教育教学质量高低
应通过向在读学生询问等多种方式了解实际办学情况,关注学校的招生宣传与实际办学情况是否一致。在质量方面要关注决定与影响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几个关键因素,如学生入学标准、师资配备情况、办学地点与环境,另外,还要关注和了解毕业生(如果已有毕业学生)的就业情况。
3.关注招生标准与招生计划
按照规定,实施我国高等学历教育的,须按照同地区同批次计划内录取,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其录取标准应当不低于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录取标准。一般来讲,录取标准比较低,录取学生的水平参差不齐,办学质量很难保障。录取标准高,办学质量才有可能更好。
4.关注中外合作办学的评估和认证情况
教育部在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管理,规范合作办学秩序,提高办学质量,维护就学者利益的工作措施中,开展办学评估和加强合作办学证书颁发的认证是两项重要举措。可通过教育部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平台中所公布的关于这两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了解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评估和认证信息,以做出更恰当的就学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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